在公式中引用“相关表”和“主表/子表“类型字段”时,如果其引用对象“属性未填写或为function时应该优化下错误提示
Created by: yinlianghui
明确告知用户公式不支持”引用对象“属性未定义或为function的情况。
目前界面会提醒报错信息,但是用户看不出来错误是来自哪里的。
关联任务:零代码,选“主表/子表“字段类型时”引用对象“属性应该必填 #1274 (close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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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告知用户公式不支持”引用对象“属性未定义或为function的情况。
目前界面会提醒报错信息,但是用户看不出来错误是来自哪里的。
关联任务:零代码,选“主表/子表“字段类型时”引用对象“属性应该必填 #1274 (closed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