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意见规则调整】
Created by: baozhoutao
1 第N+1此来到此步骤时,如果没有填写意见,提交时,保留原来显示的意见(可能是多条) 2 如果填写了意见,则显示最新意见,原来的意见不显示。无需考虑用户是否手动开启过意见 。 此处添加系统级开关,用于控制是否保留上次意见,默认保留。提交新意见后,原来显示中的意见不自动关闭。 3 不想显示任何意见:打开签批意见,手动关闭目前显示中的意见 4 默认意见:如果此步骤上填写过意见,且本次没填写意见,继续显示上次意见。(应该无需调整代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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